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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
| ( 2004年07月23日 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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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法委的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治委)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治办)是县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八)指导检查乡(镇)及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下派挂职的政法副书记、副乡(镇)长。
(九)办理省、州党委政法委、县委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2002年2月23日永复字[2002]5号《关于对〈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永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的规定,“县委政法委机关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属正科级单位,内设三个股所级机构: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核定行政编制3人,其中:领导职数一正二副,事业编制待事业单位改革时另行核定。”
县编委2004年9月29日永编发[2004]12号《关于调整和核县公安局等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再次作了调整:“同意增加永仁县政法委工勤编制1名,核定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目前政法委机关设:政法办(内设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综治办(内设护路办)2个正科级机构,政法办内设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三个股所级机构;综治办内设护路办1个股所级机构。共有在职干部6名(含工勤人员1名),现有的人员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适应,特别是综治办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政工办、稳定办至今仍处于有机构无人员的状况,护路办甚至连机构都未予确定,诸如此类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法委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政法办) 政法办是政法委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综合调研、检查督促、资产财务管理、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接待外事等工作。主要职责是:完成政法委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交办的有关事宜;负责起草县委政法委综合性文件、报告,收集编发政法工作简报信息;机关公文、信函、档案、保密、图书资料、财务管理、电话、车辆等的管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口联系州政法办并处理交办的有关工作;购置、发放和管理各种办公用品;负责党支部工作和工会工作;办理县委政法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政法办目前共有2人。 政法办下设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1、政工办 负责调查了解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督促政法队伍中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检查督促政法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委政法委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政工办目前尚无编制及人员。
2、执法监督室 负责县委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案件的督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反馈案件查办信息;组织处理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落实和督促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执法监督部门发挥党内监督体系的整体职能,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负责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调查和处理;办理县委政法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目前设执法监督室主任1名。
3、稳定办 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分析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协调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协调、督促发生问题地区和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总结维护稳定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开展;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目前稳定办尚无编制和人员。
(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研究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指导和组织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综治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加强与各乡(镇)综治办和县综治成员单位的联系;办理州综治委和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综治办目前共有2人。
综治办下设铁路护路办公室(简称护路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对口联系州护路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相关材料;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铁路安全隐患,确保铁路安全畅通;负责起草铁路护路工作要点、总结及有关文书材料;管理铁路护路专项经费。护路办目前共有1人。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政法委机关定编7名,现有在编人员6人(含工勤人员1人)。领导职数3名:一正二副。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孙玉明,负责主持政法委机关全面工作,政法办副主任刘晓燕,综治办副主任徐景荣,协助专职副书记做好政法、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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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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