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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
| ( 2004年07月23日 0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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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仁县公安消防大队职责 1、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建设、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编制或参与编制消防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落实;
3、对建筑消防工程实施监督,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4、对公众聚集场所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进行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5、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6、组织鉴定或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的进步;
7、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训练和培训;
8、组织调查火灾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核定火灾损失,依法追究火灾事故责任;
9、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10、对重大火灾隐患、火灾原因及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二、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 (一)内部设置机构:防火办、后勤办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 姓名:李树能 职务:大队长 职责:负责大队全面工作,分管派出所业务指导、安全防事故工作、协调督促大队各项工作。 姓名:杨东平 职务:大队副教导员 职责: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分管公众聚集场所工作,协助大队长做好大队全面工作。 姓名:敬兴均 职务:参谋 职责:负责群防群治工作、重点单位管理、建筑消防工程审核、火灾原因调查、易燃易爆场所、出纳工作,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姓名:刘国举 职务:士官 职责:负责消防宣传、专职消防队管理、车辆管理工作、大队内勤工作、营区安全卫生、食堂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73号令、云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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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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