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概  况  |  政  务  |  经  济  |  文  教  卫 |  旅  游  |  English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网上部门
 
 
永仁县政协
( 2004年07月15日 15:04:48 阅读: )

  一、政协永仁县第六届委员会领导及分工

  1、刘祥武主席,主持政协永仁县第六届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2、李祝宁副主席协助刘祥武主席负责县政协常务工作,分管党务和老干部工作。

  3、李祝宁副主席、冯会珍副主席和杨世清副主席,分管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

  4、李本元副主席、李天荣副主席和薛志云副主席,分管教科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5、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刘文祥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县政协日常工作。


  二、政协永仁县第六届委员基本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永仁县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永仁县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以及政协负责人或委员应邀列席县委召开的常委会、全委会或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常务委员会,县政府举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情况,直接参与协商讨论。此外,还通过举办情况通报会、议政会、听取意见座谈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有关视察、考察报告;参加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与延伸。其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三、政协专门委员会职能

  根据2003年5月24日中共永仁县委《关于对县政协党组<关于增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请示>的批复》(永复字[2003]14号),经2003年7月30日县政协六届二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县政协的内设机构在机构改革中经县委批准的“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学技术委员会、教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和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五个正科级机构的基础上,新增设一个“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机构。为与州政协上下对口,对原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相应的调整,增设和调整后的机构名称: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职能分别如下:

  (一)办公室

  1.围绕政协职能,在常委会、主席会议领导下,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2.了解和撑握县政协活动情况,并将情况及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向主席会议汇报。
  3.负责起草文件、报告、计划、总结、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等文稿。
  4.筹办好全会、常委会、主席会、专题协商座谈会及全县性的政协工作会议。
  5.做好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事务,安全、准确、及时地搞好文件材料的收发、批办、传阅催办、查办、立卷归档工作。
  6.搞好本机关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和后勤服务,保证政协活动的正常运转。
  7.协调好各专委会的工作关系,做好与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和上级政协的联系工作。
  8.协助领导拟定本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落实情况。
  9.完成主席、副主席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

  (二)提案委员会

  1.制定每次全会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征集提案。
  3.对委员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
  4.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根据实际的需要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座谈,或者组织委员实地考察。对提案办理不够认真的,及时商谈、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5.加强与所联系的政协小组、委员及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相互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6.向常委会和全体会议提出提案工作报告。
  7.完成主席、副主席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

  (三)经济委员会

  1.就经济方面的大政方针以及有关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视察、调查、协商、座谈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学习、宣传和贯彻有关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当前经济建设的形势。
  3.对常委会、主席会和县级有关部门委托本委研讨的问题组织讨论。
  4.加强与所联系的政协小组、委员及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相互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5.完成主席、副主席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

  (四)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委员开展活动。
  2.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协商。
  3.积极参与政法部门和人民团体组织的有关活动。
  4.负责联系政法和群团界委员及有关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
  5.加强与所联系的政协委员小组的联系,并指导开展活动。
  6.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学习业务,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动工作。
  7.完成主席、副主席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

  (五)教科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

  1.就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和文史资料方面的议题开展经常性活动。
  2.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科文卫体的方针、政策,为“三个文明”建言献策。
  3.广泛联系委员和有关各界人士,就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药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视察、调查、调研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委员及各界人士撰写文史资料,征集、整理、研究、定期不定期编辑、出版《永仁政协文史资料选辑》。
  5.加强与所联系的政协委员小组的联系,并指导开展活动。
  6.完成主席、副主席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

  (六)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

  1.就民族宗教联络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活动。
  2.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和推动委员就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座谈讨论、专题调查等活动,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
  5.加强与所联系的政协委员小组的联系,并指导开展活动。
  6.完成主席、副主席和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

来源:永仁县政府网站
相关新闻:
·永仁县纪委
·永仁县政协
·永仁县人民政府
   
 
 
主办: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
承办:永仁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邮编:651400 TEL:0878-6712441 E-mail:yrxzf@yncx.cn
技术支持:云南万事通信息科技产业公司
Copyright(C)2004 永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