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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纪委
( 2004年07月15日 15:05:02 阅读: )

  一、中共永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及分工

  1、纪委书记施克沛同志:主持纪委、监察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2、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杨洪雨同志:主持监察局全面工作,分管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工作。

  3、纪委副书记左光红同志:分管监督教育室、党支部、工会工作,协助书记联系办公室工作。

  4、纪委副书记起国志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工作。


  二、中共永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领导的基本原则和方式


  (一)职能: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县政府系列,接受县政府的领导。

  (二)主要职责: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执行国务院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政府颁发的决定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于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Z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兼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于部接.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县乡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九)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来源:永仁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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