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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
| ( 2004年07月18日 09: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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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的职能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4、负责经济信息的收集发布,研究提出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调查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5、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上级拨款建设项目、县上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较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指导监督项目评估;负责组织本县重大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概算调整。
6、负责审批限额内或上报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进行权限范围内工程竣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7、研究提出我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引导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负责权限内外资项目的管理。
8、研究分析市场供求情况,做好重要商品的供求总量平衡,负责拟定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9、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搞好协调服务,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
10、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11、研究研究制定我县扶贫开发、“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用于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审核提出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全社会的扶贫济困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和科技扶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向贫困乡(镇)引进人才、资金、技术和设备;积极争取与扶贫有关的外资对我县贫困地区的交流。
12、组织搞好全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生产性项目的考察论证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协调服务;健全和完善项目资料库,进行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13、管理和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价格和收费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接受部门委托,按照有关政策做好价格认证、主要是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等价格服务工作。
14、负责承担县国防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能: 永仁县发展计划局共有21个编制,其中包含7个行政编制,其中:设领导职务4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11个事业编制,2个工勤编制;共设置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计划办、重点项目和项目督查办(西部大开发办)、地区经济发展办(以工代赈办)、农村经济发展办、物价管理办、物价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1、永仁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办公室设岗4人,其中主任l人,业务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单位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和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课题研究;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议案、提案、督办、信访、保密、接待等单位日常政务;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办公自动化、保卫、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协调单位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2、综合计划办。综合计划办设岗3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2人。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汇总编制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提供宏观经济和市场运行状况及趋势的信息,研究提出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并参与收入分配制度和有关措施的制定;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的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方面的计划和措施,对财政和金融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县三产流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发展状况,做好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提出引导和调控市场的有关措施;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和各乡(镇)规划;负责规划重点项目和地区经济发展布局,监测和分析各产业的发展情况并提出相关措施;衔接平衡全县社会发展计划,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就业、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计划;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重点项目和项目督查办 重点项目和项目督查办(西部大开发办)设岗2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1人。工作职责: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措施,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总规模,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建设计划;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初审重大项目的可研、初设和投资概算;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县重点项目的督查和管理,对国家和省、州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投资概算等进行监督检查;主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好项目评估工作。承担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永仁县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措施;研究提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建议;协调西部大开发与科教文化事业的有关工作以及全县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4、农村经济发展办。农村经济发展办设岗2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1人。工作职责: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乡镇企业的发展;编制和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小城镇建设规划;制定全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5、地区经济发展办(以工代赈办)。地区经济发展办(以工代赈办)设岗2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1人。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以工代赈计划,审批以工代赈项目,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协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交通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全县基础产业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基础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和前期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6、物价管理办、价格认证中心共设岗2人。物价管理办设岗2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1人。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下达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政策,监督商品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的执行,拟定房地产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下达的收费政策,监督收费政策以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执行。负责全县主要农产品和工业品成本调查,为制定经济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服务;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7、物价监督检查所。物价监督检查所设岗3人,其中所长1人,业务人员2人。工作职责:负责全县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和受委托对县级单位和下级政府执行价格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实施和规范明码标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配合县总工会做好职工物价工作;负责公、检、法、司涉案物品的评估,房地产地价的评估;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本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郑丽萍局长:主持县发展计划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对应州计委办公室、信息中心。
起加洪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项目办、地区办和农经办。项目办对应州计委社会科、外资科、经贸流通科、基础产业科、高技科、重点办。地区办、农经办对应州计委地区科、农经科。
尹云莲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计划办。对应州计委投资科、综合科。
戴猛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物价办、物检所、认证中心。对应州计委价格科、收费科、价格监督检查科、价格认证中心和政策法规科。
四、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 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6个法律及《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监测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12个法规、条例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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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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