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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 |
| ( 2004年07月18日 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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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的职能职责 永仁县经济贸易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是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工作职能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汇同有关部门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重点行业、重要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三)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政策措施,适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工商企业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综合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主要商品供求状况,指导并组织企业开拓市场;
(五)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指导企业的管理工作,引导、扶持、监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强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六)贯彻执行国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七)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指导国有、集体、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八)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用好国家的企业改革各项配套政策;
(九)牵头协调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民爆物品管理、食盐专营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相关的经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全县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行使监督、管理权;
(十一)承担县人民政府整顿办、企改办、非公办、墙改办和企业减负办的具体工作职责;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的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永仁县经济贸易局内设四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工业办、贸易办。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工作,保证机关有效运转;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局性会议和文件草拟;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办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综合分析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局机关的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及局机关的党群工作;定期编发经贸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各种综合材料和书面总结材料。(工作对口州经贸委办公室、综合办) (二)人事教育股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人事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以及企业内部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指导机关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商管理干部培训规划;检查、督促工商企业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对有关经济政策、法律、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接受企业对经济政策的咨询;负责经贸网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完成局领导安排及办公室协调的其他工作。(工作对口州经贸委人事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办信息中心) (三)工业办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组织协调全县工业生产,指导县属工业企业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工业环境保护;参与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并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和指导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工作,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编制审查和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开展新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上报工作,建立适合永仁经济发展特点的项目储备库,负责新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和监督;参与指导和协调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参与指导和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综合分析材料,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承办局领导安排和办公室协调的其他工作。(工作对口州经贸委工业科、投资规划科、体制改革科、建材科、能源科、中小企业科、安全科、州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四)贸易办 主要职责: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领域的问题;研究流通领域的法规、政策,提出搞活我县流通领域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汇同有关部门综合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参与市场协调和监督、指导废旧汽车的回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食盐专营管理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牵头经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有关材料的组织及上报工作;参与组织制定商贸企业改革方案,协调商业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和指导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出售、减员增效工作;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综合分析材料,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承办局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协调的其他工作。(工作对口州经贸委贸易市场科、体制改革科、中小企业科、医药科、州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三、本部门的领导职数、人员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永仁县经济贸易局设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有在职职工16人,其中:含公务员12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党委书记普美贵,全面负责经贸局党委工作和经贸系统党的建设,分管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女、普法、综治、创安、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和老干部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联系局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局长宋应祥,全面负责经贸局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领导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的企业改制工作,分管企改办、局机关办公室、人事、财务工作。
副局长阿自聪,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商贸流通企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经贸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抓好局属商贸企业的改制工作,分管商贸办。
副局长邹云香,协助局长工作,全面负责工业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工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抓好局属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储备、招商引资和企业改制及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工业办。
四、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二、法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国家经贸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意见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网高度管理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
三、国务院部门规章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 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 典当行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 关于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四、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
五、省政府规章 云南省节约原村料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暂行规定 云南省国有小型工业企业股分合作制改组试点实施办法 云南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云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云南省旧机动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实施细则
六、其它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的若干意见 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资质证试行办法 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规定 云南省拍卖业管理暂行办法 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若干意见 云南省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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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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