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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 2004年07月18日 10:12:43 阅读: )


  永仁县人事劳动局于2002年1月更名为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永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县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永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强化服务功能和宏观管理,形成精干、务实、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县编委办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职能,加快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永仁社会经济发展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相配套的,科学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为永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永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永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以及对工资基金的管理。

  3、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省、州制定的人事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完善对公务员的考录、奖惩 、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工资福利、辞职、辞退等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4、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监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限额控制及任职条件;承办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职务任免;负责全县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办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奖惩辞退、辞职、审批等工作业务。

  5、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管理、指导、监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查;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人员的推荐、选拔、审核和管理,以及全县人才引进和交流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的人才、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人才、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推动人才合理流动。承办我县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的调配和引进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增减人计划进行控制和审批。与相关部门配合,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指导大中专毕业生,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做好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通过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的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工资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的工资晋升、晋级工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员工的工资、津贴发放进行审批和监督。

  8、根据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促进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9、根据中央和省、州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以及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和服务工作。

  10、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具体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劳动合同鉴证、人事及劳动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处理劳动争议和信访接待事项。

  11、综合管理全县的职业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及管理;指导失业、下岗人员进行就业前培训;组织技校招生及企业管理干部的岗位业务培训,加强企业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12、管理全县人才劳动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完善 “永仁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制定并实施本县人才、劳务输出、输入的相关政策;指导人才、劳动力合理流动;逐步建立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13、根据省、州企业劳动工资、劳动报酬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宏观管理企业劳动工资福利;协调指导各种经济形式的用人单位员工的工资及报酬的分配关系;定期发布本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报,制定发展计划;负责管理全县人事干部、劳动工资、信息资料统计工作。

  14、综合管理政府嘉奖表彰;负责本县辖区内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仲裁工作。

  15、根据国家社会保障法规规定,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为改制后的企业提供退休人员托管服务。

  16、根据国家和省、州规定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合同鉴定及鉴证以及未聘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17、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以及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永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
  1、承办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
  2、根据中央和省、州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县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3、根据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县的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并指导做好机构管理工作。
  4、协助州编委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人大、法院等部门、机关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总数。
  5、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参与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设置,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年审。
  6、负责全县的机构编制统计以及其它日常工作业务;负责与上级编制部门的工作业务联系。

  三、内设机构
  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永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共设职能股室7个,管理服务中心4个、以及人才劳动力市场、企业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等14个职能股室。

  (一)、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并负责以下工作:本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资料的草拟和打印;全局性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全县科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政务信息、信访接待、保秘及车辆财务等管理;文电处理,报刊杂志征订,信、函收发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 公务员管理股工作职责:
  负责承办公务员考试录用、调动、考核奖惩、纪律监督、培训聘用、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业务手续;承办全县干部、工人调配工作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政策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和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业务,承办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和干部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合同鉴订工作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 科技管理股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的考核、评聘以及发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职改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履职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按结构比例设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集体企业、乡(镇)及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登记、初级职务资格发证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奖励和管理州、县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兴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承办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训继续教育工作业务;综合管理本县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聘任发证,技校招生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审核学历证书,办理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提请工资函;承办职改办、工考办日常工作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资福利股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及政策负责以下工作:①、负责工资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补贴、职务变动、调动人员的工资套改的具体审批业务;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死亡待遇审批,职工休假、工龄计算等业务工作;④、组织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工资改革方案实施,监督企业内外收入,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法规;⑤、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工资统计和信息工作,制定年度劳动事业发展计划、公布年度发展公报,对企业劳动效益进行分析;组织上报工伤认定、医务劳动鉴定材料和工效挂钩办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协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劳动监察与仲裁股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县内各单位(厂矿)以及劳动者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情况,依法查处劳动违法行为;承办劳动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研究劳动领域综合性政策、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综合改革方案;负责劳动政策法规与社会经济其它领域政策法规的综合协调和新闻、宣传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管理由县处理的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性争议事件;负责办理全县劳动合同鉴证、企业职工奖惩法规的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信访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劳动时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的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和使用情况。具体负责①、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使用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②、对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③、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大病保险金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④、对农村养老保险金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⑤、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⑥、协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结合本县实际,具体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七)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所工作职责:
  管理全县社会劳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负责本县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进入本县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劳动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推荐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待业、失业人员的管理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人才交流与引进、人才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管理的各类统计、信息资料上报工作;承办上级就业部门交办的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障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和发放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离退休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计算办理参保人员的退休待遇;研究制定本县社会养老保险的规章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办法;承担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业务;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和统计信息资料的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参保人员的住院费、门诊医疗费的审查稽核和给付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发放和管理;负责离休人员和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管理、审核和发放;负责协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药店的监督、考核和检查;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和省、州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与财政等部门协作,共同制定本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医疗保险统计和信息资料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农村养老保险管理股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审查和给付工作,负责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指导;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负责按国家和省、州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县的管理办法;负责本县农村养老保险统计和信息资料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 永仁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调配,根据国家和省、州人才、劳动就业法规,制定本县人才、劳动力流动办法;负责职业登记和职业介绍;负责管理求职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负责举办人才供需见面会,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条件;负责求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前培训;负责本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 企业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管理企业离退休活动中心工作。具体负责活动中心的资料采购;娱乐场所清扫;固定资产、学习、娱乐、文体资料管理;为到活动中心娱乐的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十三)、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接收管理企业退休(养)人员和托管人员人事档案,建立托管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负责开展企业托管人员的走访、慰问和生存状况跟踪调查,托管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协助做好托管人员死亡后的善后处理和丧葬补助费、遗属补贴的申领报批工作;负责托管人员各项保险费的管理和拨付,内退人员生活费、遗属人员、落实政策人员补助费、安置人员护理费的结算、管理、发放工作;处理、接待来信来访,上报托管工作信息;配合企业、社区和涉老部门,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党组织活动。                

  (十四)、编制计划管理股工作职责:
   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根据省、州行政机关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拟定本县改革方案,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做好工作;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数;审核县人大、县政协以及法院、检察院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数;依据上级政策规定拟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数;负责本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编制统计工作;负责人员编制计划增减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编委办公室的业务联系;完成县编委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常设工作委员会
  (一) 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四) 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 县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六) 永仁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 永仁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 永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鉴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 永仁县工效挂钩办公室。
  (十) 永仁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述各工作机构的办公室,均设在永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委办公室,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委办各有关股室承担日常工作业务。

  五、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
  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监察条例》;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⑦、《云南省人事争议处理暂行办法》;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人事劳动及编制政策法规;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六、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刘国永局长:主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和局党支部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

  旃志新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公务员管理股工作,分管编制计划管理股、科技管理股、考试中心。

  李云和副局长:分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企业改制、工会及安全工作。

  殷绍乐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办公室工作、党务工作;分管劳动监察与仲裁、就业服务中心、人才劳动力市场;联系综治、创安工作。

  起联秀副局长:分管工资福利股、基金监督股、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联系共青团、妇联、老干工作。

  局办公室主任殷少白:主抓办公室工作;协助正副局长抓好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联系信访工作。
             

来源:永仁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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