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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 |
| ( 2004年07月18日 1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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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仁县文化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仁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撤销县文化局、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组建成立永仁县文化体育局。2002年根据永政复[2002]26号文件永仁县文化体育局属正科级单位,加挂永仁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其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如下:
(一)内设机构 县文体局和新闻出版(版权)局设五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社文办、新闻出版股。人员编制为13人。
(二)职能职责 <一>永仁县文化工作和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艺术、群文、文博、图书、电影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聘任、管理工作和县直文化系统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文艺人才和新闻出版管理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工作的研究、开发并推广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科技成果。
3、管理全县文学、艺术、新闻出版事业。
4、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和新闻出版事业。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事业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5、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6、管理全县电影、音像发行放映事业。
7、管理全县文物工作,指导文物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协作交流。
8、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9、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贯彻执行对外文化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交流活动。
10、调查研究出版物市场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出版物市场管理,负责出版物的查处,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邪教及非法出版物和销毁工作。
11、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体育工作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帮助全县性的体育事业发展。
2、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计划,编制全县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3、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制质监测。
4、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各级各类运动会。
5、指导、开展全县老年人体育活动。
6、加强对全县体育场馆的管理和体育产业的开发,搞活体育市场。
7、开发民族体育资源,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
8、加强健身活动的管理,打击和抵制非法气功的滋生和蔓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永仁县文化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我局领导班子职数共设3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其分工是:
局长罗加彩负责主持文化体育局和新闻出版(版权)局的全面工作;
副局长殷必聪分管局办公室、文化股、社文办、新闻出版股、下属文化馆、图书馆工作;
副局长赖有淑分管体育股、老年体协、下属电影公司、联系县新华书店工作。
局长职责: 1、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文化、体育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县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培养、考察、选拔、使用和财务工作。
3、在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强化宏观管理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4、加强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本部门自身的性质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5、负责抓好全县文体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
6、负责检查督促贯彻各种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全县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
8、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分管文化工作副局长职责: 1、在局长和局班子集体领导下工作。
2、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负责主持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文化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4、协助局长抓好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5、负责检查督促《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歌舞厅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文化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6、对所分管的文化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供局领导班子决策,对所分管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和使用的初步建议。
7、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处理解决好分管工作方面的问题。
8、完成局长各个时期安排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分管体育工作副局长职责: 1、在局长和局班子集体领导下工作。
2、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负责主持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4、协助局长抓好文体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5、负责检查督促《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有关体育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6、对所分管的体育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供局领导班子决策,对分管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和使用的初步建议。
7、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处理解决好分管工作方面的问题。
8、完成局长各个时期安排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处理好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协调好各部门及局内各股之间的工作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审阅及草拟、核发局内有关文件材料。
3、负责局部的各种会议、活动组织准备工作。
4、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印章,搞好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密工作。
5、搞好信息、信访工作及本局年度工作总结。
6、搞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文化股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文化活动,努力做好我县社会文化服务工作。
2、严格执行上级对社会文化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市场,查处社会文化活动中各种违纪违法活动。
3、检查、督促文物管理、图书发行服务、电影发行放映、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工作。
4、收集、归纳全县文化资料、数据统计,建立和管理好文化股的业务档案。
5、负责指导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努力争创文化先进县。
体育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奥运争光计划》。
2、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组织实施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工作 3、抓好业务少体校的训练、比赛及老年体协的日常工作。
4、收集、归纳全县体育资料,数据统计,建立管理好体育股业务档案。
5、管理好体育场馆设施和体育器材等固定资产。
6、做好创建体育先进县的基础工作。
社文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市场管理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文化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文化市场日常工作及组织稽查工作。
2、针对本地区文化市场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3、调查研究本地区文化市场中非法活动和违章行为的发生特点,提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决策和建议。
4、定期向上级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工作,并与有关执法部门沟通情况。
5、做好对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
6、组织完成上级社文机构和领导交办的具体任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新闻出版股工作职责: 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有关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日常事务。 2、组织新闻出版法律知识的宣传,并提供服务、协调、检查监督、总结、上报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各项工作
3、依法查处批销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有关案件,管理和依法保护著作权。
4、查处“小五印”中的非法经营活动和印制。
5、协调“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负责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永仁县文化体育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 根据《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的规定,永仁县文体局是法定执法主体。
执法范围: 永仁县行政区域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等经营活动以及对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管理均属县文体局的执法范围,包括 (1)图书、报刊等出版物的经营和了出版; (2)电影、录音、录像、激光视(唱)盘制品的经营和出版;网络文化市场;
(3)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
(4)各类艺术演出、时装、健美表演及文化展览的经营;
(5)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及台球、电子游戏、保龄球和各种综合游乐场的经营;
(6)绘画、书法、裱贴、雕塑等工艺制品及书稿、文印、摄影的经营;
(7)国家允许经营的文化监管的经营;
(8)各种有偿的文化艺术培训;
(9)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执法依据:(文化执法依据见下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出版管理条例》; 5、《出版管理管理规定》; 6、《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7、《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8、《电影管理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3、《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14、《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办法》; 15、《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16、《云南省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8、《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19、《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 20、《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 21、《云南省印刷业管理实施办法》; 2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4、《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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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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