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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 |
| ( 2004年07月18日 1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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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前身为永仁县广播收音站,成立于1951年,1956年下半年成立永仁县广播站,1958年并县改称永定区广播站,1961年分县恢复县广播站,1967年改称“永仁县毛泽东思想广播站”,1984年6月为永仁县广播电视管理站,1987年3月3日成立永仁县广播电视局,1995年10月正式更名为永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全局定编28人。
一、广播电视事业局属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本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发展的管理,以宣传工作为中心。
2、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制作和审查广播电视节目。
4、管理和规划广播电视事业科技工作,组织本局适用高科技研究和开发应用;组织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技术维护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5、依照国家行业管理法规管理全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广播电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上述职责,永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设立了行政办公室、新闻中心和网络中心三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全局的行政管理工作,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中心及乡镇广播站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综合性调研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重要会议组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职改、培训、计生、医疗社保、消防、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行政后勤工作。
(二)新闻中心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管理,保证广播电视新闻及各类节目的导向正确;拟订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计划,配合各时期中心任务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重大宣传任务进行管理、协调和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宣传纪律,负责广播电视编播业务培训、调研工作以及对各乡(镇)广播站的宣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做好每年优秀节目的上报和评选工作。
(三)网络中心主要职能 负责统筹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规划、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的技术保障工作;统筹、协调更新改造广播电视设备及管理维护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做好有线电视管理费的收费工作。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夏培荣(局长):负责管理全局工作;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主管人事、职改、计划、财务、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工作;主管行政办公室工作和广播电视安全工作。
程绍平(副局长):分管网络中心工作。
孙红(副局长):分管新闻中心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四、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法制及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完善,广播电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已进入制度化轨道,国务院相继发布了第228号令关于《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295号令关于《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务院129号令关于《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广电总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办法、规定细则和《广电总局15号令》、《广电总局17号令》,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和武器。
五、相关图片资料
六、其它相关资料 永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一代又一代广电人的辛勤耕耘,广电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几年来,建成地面电视卫星接收站93座,“村村通”工程通过省州验收。目前,全县电视覆盖率达到92.5%广播覆盖率达到96.5%。有线电视用户近5000户。事业的发展为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加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广播电视新闻的播出量逐年增大,电视新闻97年以前是每周一组,从97年起每周增加到两组。每年制作的《永仁新闻》节目达110组1200条,被州台采用新闻条数始终保持在全州前列。98年以来,共有10余件作品获省级奖励,20余件作品获州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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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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