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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2004年07月18日 10:55:14 阅读: )


  一、公安机关的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永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职能部门5个
  1、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审核并起草文件和会议报告。搞好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负责信访、督办、文电收发运转、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信息、通信、机要工作;组织建立、管理和应用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做好县公安局直属部门电话、图像、会议、无线等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公安重大任务的通信保障;负责明、密电报的译、传、办以及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种信息通信设备的购置、分配、使用和维护;保障全县重要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系数运行和信息的安全、对调、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建立备案档案,查处违规行为;接受计算机犯罪报案,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提出防范和打击对策;负责计算机安全状况的检查和评估;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工办
  政工办是局党委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和指示。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以及管理、考核和调查研究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机关党务、老干、工青妇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民警警衔日常管理;协助局党委抓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和争先创优;抓好全局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好全局民警的培训学习工作;办理从优待警、民警福利、抚恤以及民警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委
贯彻落实党政(警)规、党政(警)法;依法依规办理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协助局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4、法制科
  负责指导全局公安法制工作,保证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核;承办公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审核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负责对全局报批捕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对全局执法质量评估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开展公安法制宣传、调研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和青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等工作。

  5、装备财务科
  管理全局公安专项业务经费、专项拔款和被装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内部审计、公有房产、基本建设、国有资产、车辆、驾驶员管理和后勤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事务、环境卫生、生活服务、机关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接待和大型会议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工作。

  (二)18个一线实战单位
  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境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研究政策和对策;侦办管辖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有关专案侦查工作;掌握全县民族、宗教和邪教活动情况,组织、指导和侦办对利用民族问题和邪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案件(事件);依法管理出入境人员的办证、登记、证件检查及涉外事(案件);调查、掌握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科、文化领域影响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况;参与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警卫工作。

  2、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组织对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和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制定全县打击、预防经济犯罪的工作方案;负责侦办分工管辖的74种经济犯罪案件;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及其打击与防范对策,建立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内设地税中队。

  3、治安管理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和研究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制定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及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治保组织、经济民警和保安服务的建设;指导公安防暴队、巡警队伍的建设;研究和组织协调社区治安防范与管理的创建活动;指导和协调办理重大治安案件和分工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组织查禁、取缔社会丑恶现象;指导处置突发性的治安事件(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事件);负责非军用枪支弹药、民用枪支和爆炸危险物品的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人口、重点人口和流动(暂住)人口及居民身份证的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居民身份证的换发证申领工作;研究违法犯罪预测和管理控制工作;组织和推广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内设永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区中队。

  4、刑事侦查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是县公安局管辖和受理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之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全县重特大案件和严重暴力案件以及跨地区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刑事技术工作的开展和建设,参与对重特大案件的勘验、复核、检验工作;负责全县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加强刑侦秘密力量建设和职业据点建设;督促全县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督办案件;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5、禁毒大队
  制定全县禁毒工作和专项斗争计划;落实各项考核措施。组织查缉和侦办毒品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对各类毒品案件、易制特殊化学物品走私案件及其他毒品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开展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开展“四禁”,创建“无毒社区”;协调、联系县内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的防毒意识;积极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毒品案件查缉中队。

  6、公安警务站
  依法履行公开查缉,积极开展“双项查缉”工作,以查缉毒品、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为主要任务,依法打击非法贩运、走私毒品及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制毒原料等犯罪活动;充分发挥综合执法职能,做到一站多用、一警多能,维护交通秩序,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对查获涉及禁毒、刑侦、经侦、治安等部门的管辖案件应及时归口按程序进行移交处理;负责接受群众和过往车辆的报警和救助认真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

  7、督察队
  警务督察是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部门。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监督;办理上级督察机构和本级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它职责。

  8、看守所
  依法对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实施羁押和监管,对被羁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和管理教育,保证在押人员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羁押人员的生活事务和监所建设。

  9、治安拘留所
治安拘留所是公安机关执行治安拘留处罚、对违法人员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依法对违法人员应受拘留处罚的准确执行拘留处罚;负责组织被拘留的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其知错改错、知法守法;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情况,以便针对具体情况,加强管理,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搞好生活卫生和各种财物管理。

  10、公安派出所(九个)
  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战斗实体。依法对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门实行治安管理;协助大中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和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协助侦破涉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事)件;参与交通、消防管理。

  三、永仁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
  永仁县公安局党委共有成员七人,主要分工如下:
  局党委书记、局长邱晓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装备财务科、国保大队,联系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武警中队、宜就派出所。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班志金:协助局长做好县公安局日常工作,主管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政工办、办公室、法制科、督察队,联系纪委、永定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永旺:分管禁毒大队、看守所,联系万马派出所、莲池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德全:分管治安大队、派出所业务,联系森林公安、维的派出所、猛虎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斌:分管刑侦大队、经侦大队,联系永兴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金恭明:主持纪委、督察工作,协助政委抓好警务督察,联系中和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杨宗平:协助政委抓好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派出所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方山派出所。

  四、公安机关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

  五、其他相关资料
  2004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二十公”、“二十一公”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大力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来源:永仁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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