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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监局 |
| ( 2004年07月23日 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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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管理本县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按照省、州局安排、部署辖区内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根据本县经济工作中心,依法管理和指导本县质量工作。推动《质量振兴纲要》、"名牌战略"的实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组织本县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依法统一管理本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本县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标准化违法行为。 (五)依法统一管理本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协调组织量值传递。协调、监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行为,开展产(商)品计量监督。 (六)依法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 (七)依法综合管理本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组织制定本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工作。对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等实行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永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一室一股(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日常工作。拟定全局各类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信息、宣传报道、保密、值班及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保卫、基建、房产等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局人员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的管理,工资及职工的养老保险和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统计、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二)质量技术监督综合业务股 组织实施计量、标准化、质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县量值传递。负责强制检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开展产(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指导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对强制性标准的贯彻依法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管理全县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并做好标准的动态管理。负责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并依法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登记。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对全县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州质监局产品质量抽查计划,在本县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负责组织本县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做好消费者投诉与受理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行为。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防爆电器,下同)安全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并参加事故处理。协助上级机关做好有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永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挂稽查队牌子。
地址: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新大街 电话:0878-6712456 邮编:671400
永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公开电话
部 门 职 务 姓 名 办公室电话
局长室 局 长 邹顺学 6711769
副局长室 副局长 鲁玉方 6711019 办公室 主 任 孙云松 6712456 综合业务股 股 长 邓恢洋 6711716
〈center>永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负责制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更好地为永仁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对来我局办事的同志,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有问必答。 第二条 凡属本局办理的事情,要明确答复、迅速办理,因某人不在而不能办理的应妥善解决或答复。 第三条 凡涉及几个部门办理的事情,要由首接单位主动协调,主办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办理,不得推诿扯皮。 第四条 凡不属本部门办理的事情,要主动介绍到有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凡属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办理的事情要详细解释清楚。 第六条 凡一次能办结的事情,必须一次办结,不得让办事人员跑第二趟;一次不能办结的,要详细告知办事人办理程序、要求和所需材料等,不得让办事人反复多次来回跑。 第七条 局监察室将不定期地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6712456 6711716
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社会公开十项服务承诺
1、为支持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管理技术服务中,保证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2、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免费为非公有制企业查询各种标准,积极帮助企业做好产品执行标准年度审查工作,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在受理材料后,符合标准备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工作。 3、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推进名牌战略。认真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凡送检产品(除水泥外),保证15个工作日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积极支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对申请计量确认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的企业,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安排考核,经考核合格后2个工作日发证;需要到现场检定的计量器具,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定证书。 5、对申请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动帮助,积极指导,创造条件;在受理申请达到国家法规规定条件,接到安装、开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审查办理。 6、对非公有制企业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 7、凡国家规定的项目,统一收费标准,一律向社会公布;对必须的收费项目,实现收费优惠,一律按下限收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 8、对名牌产品企业、产品质量免检企业实行自主管理,不告不查;即:没有举报不对企业检查;对无证、无标准生产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处罚的企业实施跟踪督查制度,主动帮助企业整改,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坚决打击制造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严厉查处屡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意扰乱生产和市场秩序的不法企业。 9、严格控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检查,对同一企业的同违法行为不重复查处。不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的例行检查一年不能超过一次(省政府和国务院安排的除外);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除举报、投诉外,严禁重复监督检查。 10、对外来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必须经县监察部门的同意。对年纳税50万元---200万元以上和州县确定的重点企业的财产进行扣押或查封,必须报州、县监察部门同意后执行。 为确保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在开展行政执法及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廉洁监督卡”和“廉洁信息反馈表”制度。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质监局3391797、3390797, 永仁县质监局6712456
永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十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十八《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十九、《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二十、《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二十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二十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二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二十五、《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二十六、《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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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永仁县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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